當代基督徒的行動與信念雜誌
思想文化/社會評論/弱勢關懷/文學藝術


【曠野151期】2008年1-2月出刊

本期目錄:
民國要過百,當懷千歲憂
台灣大選變局的省思

兼具成功與意義的投資─社會責任型投資

廣播奇人紀樂與《草原伴侶》
地底陽光與寒雨之夜
活出福音真義的襤褸者
賈思潘王子
回到慈光原初照亮之處

 

曠野論壇 兼具成功與意義的投資 ─ 社會責任型投資

 ◆蘇昱璇

  在這個金融市場發達的時代,如何正確投資理財,可能常令基督徒感到頭痛──一方面看到保羅在提摩太前書中,提醒「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另一方面又看到耶穌在馬太福音25章及路加福音19章按才幹分銀兩的比喻裡,對那「又惡又懶僕人」的嚴厲斥責,有時還真令人感到困惑。

  另一方面,許多人希望自己的投資不僅能帶來金錢上的成功,也能追求更深的意義。事實上,自去年美國次級房貸問題爆發以來,全球金融市場波動劇烈,各大金融機構接連宣布重大損失,這時候就算想單求金錢上的成功,也已不是那麼容易的事了。更令人沮喪的是,當獲利減少,「投資」這件事,似乎就全然失去其意義了。究竟投資是否可以不只是金錢遊戲,而能創造更高層次的價值與滿足?

社會責任型投資,可能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社會責任型投資之定義與投資方式

  近年來在歐美漸受矚目的社會責任型投資(Socially Responsible Investment,以下簡稱SRI)為一種投資概念,投資者將其個人價值觀(personal values)、社會關懷(social concerns)與組織宗旨(institutional mission)反映在其投資行為上,其投資目的除追求較高之報酬,並希望達成特定之社會或道德目標。例如,注重動物權(animal rights)之投資者不希望投資以動物作為產品實驗的化妝品公司;又某些醫生可能因為有許多為肺癌所苦的病人,而不願意投資香煙廠商。

SRI投資者常透過下列幾種途徑反映其投資需求:
1.篩選股票(stock screening)──直接從投資組合中剔除違反個人價值觀公司之股票。
2.股東行動(shareholder activism)──行使股東權利,敦促所投資的公司採取合乎道德的行為。
3.社區投資(community investing)──直接貸款給無法循傳統融資管道取得資金之低收入者。

社會責任型投資緣起

  於投資過程中結合社會與財務判斷(combining social and financial judgments)之概念,在美國已有相當之歷史。許多人相信SRI觀念始於基督教貴格會(Religious Society of Friends, Quakers),該會在1758年的費城年會中,禁止信徒參與買賣人口的商業行為。

  此外,也有許多教會機構站在SRI的最前線。衛理公會創始人之一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1703-1791)可說是最早的SRI理念推廣者,他曾在一篇名為〈金錢的用途〉(The Use of Money)的講章中,條列其社會投資基本原則,包括不可因商業行為而傷害鄰舍,避免投資化學產品等會污染河川的工業等。

  早期之SRI概念,係為避免投資「罪惡股票」(sin stocks),即投資人不願投資被視為罪惡的菸酒或賭博事業,該投資模式主要由教會及大學所採行。近期之SRI運動始於越戰期間,許多投資人不願其資金投入戰爭相關企業以助長戰事;接著在1980年代,許多投資人因南非政府實施種族隔離政策與發展核武,開始剔除與南非有商業往來之企業股票,進一步促進了社會責任型投資之推展。

聯合國責任型投資原則

  除了傳統的SRI基金公司及其產品,聯合國亦於2006年4月制定「責任型投資原則」(Principles for Responsible Investment,以下簡稱PRI),鼓勵各種機構投資人簽署該原則,以提供大眾更清楚的投資參考指標。

  PRI旨在推廣將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以下簡稱ESG)納入考量的投資觀念。ESG支持者指出,當管理階層薪酬(executive pay)、碳排放量(carbon emissions)、企業性別多樣性(workplace gender diversity)等因素被納入投資考量,經理人必須更著眼於長期發展,而非僅限於短期獲利,此舉有助於改善公司治理、勞工環境等,並帶來更佳的長期獲利表現,而企業重視社會責任亦對社會整體發展具正面意義。

  目前已有來自全球將近300家機構投資人簽署PRI。以美國資產規模最大之退休基金「加州公務人員退休基金」(CalPERS)為例,該基金除簽署PRI、遵照ESG原則,並進一步倡議國會立法,規範上市公司應強制揭露相關資訊,包括其對社會議題之主張及採行之措施,以使投資者正確進行投資評估。

潛在問題與研究結果回應

許多基金經理人對社會責任型投資基金之獲利存有疑慮:
1.報酬不佳──社會責任型投資基金因投入額外成本進行財務性質以外之投資分析,以篩選投資標的,通常經營成本較高。
2.風險提高──剔除與投資理念不合之企業後,投資選擇減少,導致風險更加集中。

  關於ESG與獲利及風險之關聯,聯合國環境規畫署金融專案(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 Finance Initiative)於2006年7月發布「指點錢途:聯結環境、社會、治理因素與公司價值」(Show Me The Money: Linking 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 Issues to Company Value)報告,該研究結果指出,ESG因素實有助於提升股東權益,且其對股價的影響是可被評價與量化的;對投資者而言,若在投資決策中納入ESG考量,可更有效管理風險,並不無可能在短期與長期獲致更高報酬。

現況與省思

  目前在歐美,實際應用社會責任型投資概念的方式,包括直接購買以SRI為訴求的基金,或者選擇投資有簽署PRI的公司;台灣目前尚無本土SRI基金,但投資人可以向基金經理人洽詢,購買符合SRI的境外基金。

  此外,近來社會企業(social enterprise)也在台灣引起廣泛的討論。所謂「社會企業」,是指靠日常營運獲利而不靠捐贈、在市場機制中自給自足的公司,但與一般公司不同的是,社會企業藉著提供的產品、雇用的員工或服務的顧客,在特定領域中濟弱扶傾、消弭不公平,意即用商業手法,達成公益目的。

  總結而言,不論是社會責任型投資概念或社會企業,雖然在台灣尚處於起步階段,但其兼顧財務自足性(financial sustainability)及社會影響性(social impact)的特質,都可望為整個社會帶來一股向上提升的力量,值得大眾更多的關注與支持。

  當基督徒以社會公義等倫理目的作為投資首要考量時,其實也同時實踐了「先求神的國和神的義」。接下來,如何計算獲利呢?保羅指出的「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提摩太前書6章6節)可說是聖經獨特的獲利計算公式。他更不忘附上警告事項──「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摩太前書6章10節)──這應是信徒在投資過程中必須戒之慎之、謹記於心的。

  最後,且重新檢視聖經中關於投資理財的教導。再次仔細閱讀保羅的前言後語,可以看到聖經清楚指出:不倚靠無定的錢財,「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提摩太前書6章17節)而耶穌按才幹分銀兩比喻的原意,更絕非單指管理金錢,乃是要人在世上的時候,妥善運用從主領受的各樣恩賜──「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你們要互相款待,不發怨言。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作神百般恩賜的好管家。」(彼得前書四章8至10節)

凡事若想兼具成功與意義,質言之,關鍵仍在於倚靠神與彼此相愛。◆(作者現任職於金管會紐約辦事處)

附註

1.上述社會企業說明摘自若水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flow.org.tw/,讀者亦可參考社會企業工作坊http://blog.roodo.com/seworkshop/,社會企業資源網(香港)http://www.socialenterprise.org.hk/chi/

 

 

 

 

 

 

 

 

 

 

 

 

 

 




服務電話:(02)2363-5616
Email: cap@cap.org.tw,劃撥帳號13595242戶名 「基文社」
本站台資料為版權所有,非經同意請勿作任何形式之轉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