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基督徒的行動與信念雜誌
思想文化/社會評論/弱勢關懷/文學藝術


【曠野167期】2010年9-10月出刊

本期目錄:
倫理實踐的一致性
那天我們成為公民──高克牧師的公民課
為何基督徒不像樣?

更新與重建──《以神為本》叢書總序

來自「樂生」底層的呼求
為愛起程──誠摯推薦《珍愛地球家園》
耶穌會如何解構?──後現代主義給教會的好消息
托爾斯泰理想的實踐──小說《復活》的賞析與啟迪
黑人男歌唱家先鋒


曠野藝文黑人男歌唱家先鋒

◆陳茂生

十九世紀末期出生的兩位黑人歌唱家,是使得「黑人靈歌」在英國、歐洲及美洲成名的大功臣。一位是男高音羅蘭.海斯〈Roland Hayes, 1887-1977〉,另一位是男低音保羅.羅布森〈Paul Robeson, 1898-1976〉。

這兩位歌唱家以他們誠摯真純的心去「感受」黑人靈歌,他們的歌聲撥 了聽者的心弦,濕潤了千萬人的眼睛。前者以經典古典音樂的深厚基礎,將黑人靈歌帶給世人,後者卻是經由舞台音樂劇傳達出黑人靈歌的精髓。

羅蘭.海斯是二十世紀最受矚目的黑人男高音,他是一九二○年代全世界演唱價位最高的男高音。海斯出生於美國喬治亞州的柯瑞爾小城(Curryville),距大城市卡爾紅(Calhoun)幾哩路,父母都曾是黑奴。小海斯十一歲喪父,母親將全家遷往田納西州,卻是小海斯歌唱生涯的開始。他從小就唱著「家傳之寶」黑人靈歌,在教會參加詩班,也到街頭賣唱,賺錢養家。教會的一位音樂教師發現了他的歌唱天分,自 教導他唱歌技巧及音樂知識和樂理。海斯雖然非常喜歡學校生活,為了幫助家計卻不得不輟學,只讀完小學六年級,就出外做苦工。但是他人窮志不短,從辛苦賺的錢之中撥出了一部分,聘請家教努力向學,後來竟能以同等學力進入當時專收黑人學生的費斯克大學(Fisk U.)。他優美的男高音馬上被重用,成為該校「費斯克慶典歌者」(Fisk Jubilee Singers)的台柱之一,但是他仍需當人家的僕役,賺取生活費。
海斯的男高音出了名,一畢業即被肯塔基州最大城路易斯維爾城(Louisville)的一家無聲電影劇院聘為主唱,頗受該城人們的歡迎,卻因是黑人,只能在幕後歌唱。但他的名聲傳回母校,校長親自出馬,邀請海斯回母校擔任「費斯克慶典歌者」之主唱(特別為前往麻州波士頓之演唱之旅)。演唱會非常成功,海斯卻下定決心留在波士頓追求他專業「歌唱家」的美夢。他走的古典樂路線,除了需要專心練唱,更要辛苦工作存錢,為的是租下波城交響樂廳舉辦獨唱會,他以辛勤及毅力,自己籌畫一切細節,終於成為眾人皆知的歌唱家,佳評潮湧之中,紐約的卡耐基音樂廳、波城的交響樂廳,以及美國許多重要的音樂廳都相繼禮聘他演唱。海斯不忘本,除了演唱經典曲目之外,更竭力推薦黑人靈歌,他稱之為“Aframerican Religious Folk Music”(非/美宗教民歌)。由於絕大部分的黑人靈歌都是「傳唱」而來,海斯用心自己譜曲,編出交響樂的配樂,頗受歡迎,特別是他的歐洲之行,讓黑人靈歌成為他最受歡迎的曲目。一九二○年海斯的倫敦首演,驚 了英王喬治及瑪麗王妃,邀請他在御前演唱,從此,海斯成了英國及歐洲樂界的寵兒,持續將近十年,受邀至歐洲演唱。到了一九二○年代末期,海斯不但是最受歡迎的男高音,更是「演唱費」最高昂的演唱家。

只是,名聲如日中天的海斯,在自己的家鄉卻仍飽受種族歧視之苦。他為了紀念母親,又亟思「落葉歸根」,就回到喬治亞州,自己的出生地柯瑞爾,買下母親生他的小屋以及附近約六 英畝農場(海斯的雙親都曾在那農場當過奴隸),與妻子海倫及女兒“Afrika”住了下來。一九二四年的某天下午,他與妻女到附近的羅馬城(Rome)買鞋子,不經意地坐上鞋店中「只供白人」的試穿區之座椅,全家人被轟出店外。海斯心有不甘,回鞋店與店員理論,卻被揍得鼻青臉腫,全家三人還被當地警察逮捕入獄。這事件馬上成了全國 的頭條新聞,世界著名的美國男高音竟在自己的家鄉遭到非禮的歧視。只是,當時的喬治亞州州長Eugene Talmadge竟向媒體回應:「任何黑人若不同意本州的『種族隔離』政策,就請他們遠離喬州吧!」他更放下重話:「我們一定會守住這“Jim Crow”律法,而且一定會盡力保護它。」(註)
海斯雖然向報界聲稱自己沒有什麼好懷恨的,可是全家人仍在不久之後黯然「告別」「家鄉」,遷回他「創業」的源頭波士頓,並於一九四八年賣掉在喬州的農場。海斯在七十五歲時,在紐約的卡耐基音樂廳為自己舉辦慶生演唱會,特別為當時的「宗教學院」募款。他愛神愛人,把餘生投入鼓舞年輕音樂家的事工,不但提供獎學金,更親自調教(身教、言教),讓學生明白,不論自己是什麼膚色,只要誠懇、用心歌唱,必有昂首闊步的一天。他一生榮獲許多榮譽博士學位及榮譽勳章。八十六歲時,在麻省劍橋的龍基(Longy)音樂院舉行了告別演唱會,九十歲時去世,被榮葬於麻州的「希望之山」墓園。

海斯去世之後,喬治亞州的人們才覺醒到他們原來擁有世界 的「州寶」及美國「國寶」,「先人」竟然虧待了他。於是在一九九一年追 他進入「喬治亞音樂名人榜」,一九九五年該州的自然資源部在海斯的家鄉樹立了他的紀念碑,更在海斯曾經演唱的市政廳廣場前設立「海斯紀念公園」,且將該州的第一五六號州際公路命名為「羅蘭.海斯大道」。
二○○○年時,更在Calhoun城的哈瑞斯藝術中心(Harris Arts Center)完成了「羅蘭.海斯」博物館。從此,每年在該館舉辦紀念海斯的年度音樂會。海斯以真摯的心唱出了「黑人靈歌」的精髓,扣人心弦的演唱成為最具權威、令人難忘的「黑人靈歌」演唱之父,使「黑人靈歌」傳遍了全世界。

黑人男低音──保羅.羅布森

保羅.羅布森〈Paul Robeson, 1898-1976〉出生於紐澤西州普林斯頓的牧師之家。他原是學法律的,卻於一九二二年成為職業演員,只是他那特有的渾厚男低音卻將他帶入了歌唱世界,一九二七演唱舞台音樂劇大作家Jerome Kern(柯恩,1885-1945)的音樂劇“Show Boat”中類似「黑人靈歌」的“Ol'man River”(老人河),而一夕成名為國際 的歌唱家。
與海斯不同的是,羅布森的「黑人靈歌」是尋根研究及勤習來的,因為他並非成長於「黑奴」家庭,但是卻深入了解「受苦」前輩同胞的心,以及血淚所孕育而出的「黑人靈歌」,因此不但能在音樂劇中將「黑人歌曲」唱活了,更能以心靈唱出「黑人靈歌」歌中的信仰力量。他那天生的歌喉以及誠摯的心靈,使他與海斯二人並肩的努力,促成「黑人靈歌」躍上了世界音樂舞台,也為黑人聲樂家舖下了康莊大道。

(作者曾任台灣神學院教會音樂系教授暨主任;現旅居美國,擔任中華音樂崇拜學院加州聖工研究所特任教授)

註釋

“Jim Crow”律法,是涵蓋了將近一 年(1876-1965)的美國州法及地方法。大部分都是美國南方的州、郡。它是一種「種族分離」政策的法令。美其名為「分離卻是平等」地對待「黑人美國人」,實際上卻是極盡種族岐視之能的法令。不論是公立學校、公共汽車、火車、公共場合的洗手間,餐廳、商店,甚至是飲水機,都要「黑白」分明,任何黑人越了界就是犯了法,嚴重者連生命都保不住。“Jin Crow”原是1830年代的一位白人演員及劇作家,Thomas D. Rice在他的“Blackface”舞台劇中,所創出的一種滑稽模仿 作的歌舞叫“Jump Jim Crow”而得名(Jim Crow是劇中小黑人的名字)。這「種族歧視」法是全美國人之「痛」,卻一直到了1954年,美國最高法院判決州立大學「拒收」黑人學生是「違憲」,才有進展。而整個惡法的被剔除,更要等到了1964年,金恩博士榮獲諾貝爾和平獎之後,美國國會所訂立的“Civil Rights Act”(民權條款)以及1965年在詹森總統全力推 之下所通過的“Voting Rights Act”(選舉權條款),才大功告成。

名片推薦

1.Roland Hayes, “My Songs”:Aframerican Religious Folk-Songs. Boston, 1948
2.Roland Hayes Sings,“Negro Spirituals, Aframerican Folk Song”, Amadeo Records, Austria, AVRS 6003(12”LP)

參考書目

1.“Groves Dictionary of Music & Musicians”St. Martin's Press, 1973
2.“Oxford Concise Dictionary of Music”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6
3.“Cassell Companion to 20thXCentury Music”by David Pickering, Cassell,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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