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基督徒的行動與信念雜誌
思想文化/社會評論/弱勢關懷/文學藝術


【曠野173期】2011年9-10月出刊

本期目錄:
野雁無糧天地寬
金融風暴下的理財倫理
全然奉獻的生命─—聯合國秘書長哈馬紹的心靈世界

從助暴為虐的約瑟反思 今日華人教會在公共倫理的角色

分裂與共融
〈必也一殺乎?〉 消滅希特勒與本拉登就是行公義
米勒的大地之歌
讀陳映真〈加略人猶大的故事〉
 

打開天窗 / 回應一
〈必也一殺乎?〉
消滅希特勒與本拉登就是行公義

◆北京/余杰

閱罷《曠野雜誌》172期蘇南洲〈必也一殺乎?〉一文,對其中諸多觀點有不同看法。如《箴言》所說,「鐵磨鐵,磨出刃來,朋友相感,也是如此」,遂不再敝帚自珍,將本人之異見寫出來與蘇南洲商榷,更希望通過此種「打磨」,彼此之間都能更加接近真相與真理。

首先,蘇南洲對恐怖主義的產生有如下之分析:「若從本拉登(台灣譯為賓拉登)被奧巴馬擊殺的事例進行省思,其實恐怖主義分子的誕生,多半是由於種種大欺小、眾擊寡、強凌弱的情況所造成,不甘長期屈辱的人,會走上狂熱地自我武裝之路,是不難理解的。」但是,若回顧基地組織誕生及發展的軌跡,就可以知道事實並非如此。本拉登及身邊的親信,都不是不堪忍受外部之壓迫的弱勢群體和赤貧階級。恰恰相反,這些恐怖主義的頭目,大都來自沙特、阿聯酋等富國的富裕階層。眾所周知,本拉登豈止是衣食無憂,更是富可敵國之億萬富豪。所以,恐怖主義的來源,不能用馬克思主義的階級和民族理論來解釋。

「九一一」之前,美國並沒有出兵占領哪個阿拉伯國家。以基地組織為代表的恐怖分子,之所以極端仇恨美國,是因為美國在巴以衝突中比較傾向於以色列一方。而美國支持以色列,除了猶太教─基督教之同源關係,除了猶太人遊說集團的巨大影響力之外,根本原因還在於以色列是中東地區惟一的一個比較穩定的民主國家,以色列亦多次積極與阿拉伯方面和談,但腐敗而專制的巴勒斯坦及其他阿拉伯國家,不願作出絲毫的妥協,甚至不願承認以色列之存在,故而將巴以問題逼入死胡同。因此,巴以問題的解決,首先有賴於巴勒斯坦及周邊阿拉伯國家的民主化。

蘇南洲又認為:「恐怖主義沒有界線,也不分國內、國外、種族或階級,它只是在意識形態的光譜上,較邊緣端的一者,很難以對錯、好壞來論定。每個國家、社會都可能有恐怖分子,只是規模不一、程度不同而已。」在我看來,這一看法過於相對主義了。以挪威最近發生的慘案而論,兇手是一個基督教極右翼分子,說明基督徒並非純潔無瑕,基督徒中也有害群之馬。確實,恐怖分子存在於不同國家、種族和意識形態之中,有希特勒、史達林、毛澤東、波爾布特(台灣譯為波布)式的國家恐怖主義;亦有日本赤軍(台灣譯為赤軍連)、義大利紅色旅、巴勒斯坦哈馬斯式的有意識形態或宗教背景的恐怖組織。但是,相對而言,以冷戰之後國際恐怖主義的現狀而論,活躍的恐怖組織十有八就都有伊斯蘭教原教旨主義之背景,而有猶太教、基督教、佛教等宗教背景的恐怖組織則少得多。這個現象發人深省,這與伊斯蘭教中某些偏頗的教義以及伊斯蘭教尚未經歷現代文明之洗滌有必然聯繫。在「政治正確」的壓力下,大家對此心知肚明,卻不敢明說。

對於美軍此次擊殺本拉登的方式,蘇南洲表示不能認同:「這種用國家機器殺人的作法,對於自己向來高唱『未經判決應視為無罪推定』的美規人權,又毫無交代,其間不免讓人有些錯愕。」但我認為,這至少是一種「最不壞」的結果。自從亞當夏娃被趕出伊甸園之後,我們便生活在一個有缺陷的世界當中,我們的每一個決定,小自日常生活,大到國家決策,都無法臻於完美,而只能在「壞」與「次壞」之間選擇。對於本拉登這樣罪惡滔天的魁首,若能生擒活捉,送上國際法庭審判,像當年審判納粹德國和法西斯日本的戰犯以及近期審判南聯盟(南斯拉夫共和國聯盟之簡稱)獨裁者米洛舍維奇(台灣譯為米洛塞維奇)等人那樣,是最好不過的。但是,當時本拉登並未像伊拉克暴君薩達姆那樣束手就擒,而是手持武器、負隅頑抗,稍有猶豫,便可能造成更大傷亡,美軍惟有將其擊殺這一種選擇。

在價值層面,基督徒不是絕對的非暴力主義者。潘霍華便參與暗殺希特勒的行動並為此付出生命的代價。教會內部對其亦有不同看法。一九五三年,在浮羅森堡集中營舉辦潘霍華的追思會,當地主教麥塞示威性地缺席。麥氏認為,潘霍華選擇暴力對抗,而非順服掌權者;所以,潘霍華是政治異議者,而不是教會的殉教者。此看法實在大謬。當殺死希特勒這個惡魔可以拯救千百萬無辜人的生命的時候,這就是一個符合聖經原則的正確決定。
同時,許多諾貝爾和平獎得主也不是絕對的非暴力主義者。曼德拉早年就曾經擔任反抗白人政權的武裝組織的領導人。美國前總統小布希在自傳《抉擇時刻》中披露說,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納粹大屠殺倖存者威塞爾,就明確支持他對薩達姆政權使用武力。威塞爾對小布希說:「從道義上講,你有責任採取行動對抗邪惡。」中國的諾貝爾和平獎得主、人權活動家劉曉波,也曾撰文論證伊拉克戰爭在道義上的合理性。所以,奧巴馬諾貝爾獎得主的身分,並不構成他下令抓捕乃至擊殺本拉登的障礙。

最後一點,蘇南洲以汪精衛刺殺攝政王載灃的史實,來為恐怖分子作某種辯護。在我看來,這個例子極不恰當。汪精衛刺殺的目標,有具體的指向,是殘暴的異族政權的最高統治者。無論從中國儒家傳統中民眾有權誅殺桀紂之類的暴君的理念出發,還是從聖經中亞哈王和耶洗別等草菅人命的統治者後來都受到嚴厲懲罰的記載來看,汪精衛刺殺攝政王、徐錫麟刺殺恩銘、吳樾炸五大臣、尹奉吉炸日軍將官等事件,都是正義行動。而本拉登策劃「九一一」恐怖襲擊,是針對所有平民、所有國家(死難者中有不少人是阿拉伯國家的國民)、所有種族和宗教信仰者(死難者中有不少人是穆斯林或伊斯蘭教徒),毫無疑問是反人類罪。它不是國家的衝突、宗教的衝突、意識形態的衝突、文明的衝突,而是文明與不文明(野蠻)的衝突。所以,兩者不可同日而語。
本拉登確實「必殺」。在我看來,無論用什麼樣的手段和方式,消滅希特勒、本拉登這樣的惡魔的肉體存在,都符合聖經中的正義原則。當然,更為重要的是,如何從思想根源上剷除恐怖主義和極權主義等邪惡理念產生的土壤,以及讓「愛人如己」之聖經原則傳到地極──在這一點上,我與蘇南洲沒有任何分歧。

對余杰弟兄回應的回應

◆蘇南洲

祈克果曾說:「人,只配得『追求真理』,而不可能『得到真理』。」
《曠野》自始至今,都在「尋找擁有開放心靈的人」,並樂於結識為友。今欣得余弟兄如此「爭鳴」之高見與高誼,實在受益良多。謝謝了,余弟兄。
有關小文〈必也一殺乎?〉所涉及倫理神學甚廣,僅就個人實踐經驗而言,即便「血債血還」的炸彈心緒,都有其深沉難解的複雜情結,但若有人善加陪伴、安慰,甚而幫他討回公道,則大都可以得到舒緩,寬慰,進而解除引信,免於傷亡。但若是吾人已盡其所能,力促平安國度的落實之后,仍有「必殺」之徒執意為惡,那我也會選擇「在門前跺下塵土」的。
我並不認同《耶穌政治》一書作者尤達(John Howard Yoder, 1927-1997)所闡述的和平主義,因為耶穌說過祂來是叫這世上動兵刀的;我也絕不避世,不然就有違耶穌走上十架道路的身教了。只是見多了「自義」而「他惡」的政治或宗教鬥爭,也為了避免落入「將相對的事絕對化」/「將絕對的事相對化」的雙重泥沼之中,而想以「未到最後關頭,不輕言動刀,更不輕易放棄以和平方式來獲得和平」的信念自持而已。
至於基督宗教與伊斯蘭教的糾葛,有說法可上溯至雙方始祖亞伯拉罕對夏甲與以實瑪利不公待遇,以致遺禍子孫數千年的歷史冤仇,此公案尚有待各方神學家多多賜教。

回應二/恐怖的美國?

◆加拿大/ 陳華恩(前香港學生福音團契副總幹事)

拜讀評論奧巴馬追殺賓拉登一文。我可以體諒對他此舉之評論以及對和平處理恐戰的期望,但畢竟他也是一位政治人,要對廣大的民眾負責。我不是說他不可能對自己、對美國要求高一點,或者用些更有創意的方式來面對恐戰。我個人對美國是特別要求高,因為它作為全球擁有最多武器也花最多錢在武器上的國家,它的無知和衝動就是全球的災難。
或者是跟賓拉登見面?或者是先得到聯合國的搜捕令才出動?我不知道哪樣會比較好。但他這樣就到另一個國家,空降一隊兵,殺一個手無寸鐵的人,說明美國有當今地球上的無敵而無人能監管。這又是另一種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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