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基督徒的行動與信念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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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曠野190期】2014年7-8月出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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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8年出刊
本期目錄:

吞下哀愁,保住美麗,迎向陽光

化解污名,重拾社會互信

「今天拆大埔,明天拆政府」

誰是「自己人」

揭開依法行政背後的無思極惡

我的信心之旅

修建巴比塔,通往古拉格?

打開天窗/香港《突破書誌》同工訪台感言
 


 

曠野論壇化解污名重拾社會互信──從北捷砍人事件談起

◆吳易澄

精神分裂症or思覺失調症or統合失調症?

今年五月初,由〈康復之友聯盟〉推動將「精神分裂症」更名為「思覺失調症」的建議,獲衛福部、醫界和病友團體支持,同時這個疾病名稱也納入了最新版的精神疾病診斷手冊中文版中。
這個更名的緣由來自於原本精神分裂的病名的負面意涵帶有歧視意味,因此透過更名以「去污名化」。然而這個更名的行動本身其實也承受批評,包括更名並無法實際達到去污名的效果。

在日本也有針對醫療工作者本身的研究,因為日本早在2002年即將精神分裂症改名為「統合失調症」,然而有些研究顯示,更名不一定能改變民眾或臨床工作者對精神病患的歧視。

如何拿捏異常與正常的界線?

社會學家高夫曼(Erving Goffman, 1922-1982),在《精神病院:論精神病患與其他被收容者的社會處境》(1961) ,揭櫫精神疾病患者在全控機構中所受到的對待;但是他所要談的不是只有疾病與醫療,反而是以一個機構中的觀察,來反映人在社會中的處境。而在他另一重要的著作《污名:管理受損身分的筆記》(1963)更仔細地分析受污名者如何面對各樣的權力關係進行協商與抵抗。

我們處的當代社會是一個極度細緻分工卻又巧妙合作的系統,在講求秩序的社會中,往往會對於異常者進行監控管理。然而我們如何拿捏異常與正常的界線?而誰又握有權力來訂立這條界線呢?

就在精神分裂症中文病名宣布更改的不久後,台北發生了捷運砍人事件,造成四死二十二傷的大量傷亡,引起社會一片譁然。第一時間,人們開始議論紛紛,想知道兇手究竟怎麼了?他的心理狀態哪裡不正常了?有精神病嗎?
事件發生後,很多精神科醫師的手機響個不停,同時竟有媒體與臨床醫師開始臆測,兇手大概有人格違常,甚至是精神分裂症,乃至於「思覺思調症」。

一時之間,真正患有精神疾病,實際上卻多數無暴力威脅傾向的精神病患,成為被怪罪的對象。從這個例子看來,疾病更名似乎不一定能達到去污名的目的。而我們更不禁要想,污名從何而來?
其實污名不是存在於疾病本身,而是對於受污名者的屬性的想像。正如高夫曼所言,「污名實際上是屬性與刻板印象之間的一種特定關係」。因此「病」本身當然不是問題,可是這個病如何被理解,並且加諸負面印象,才是問題。

污名有時來自於權力者的消費

鄭捷暴戾的行為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然而某些精神科醫師的「隔空診斷」卻根本無助於我們探究問題發生的緣由。此時我們只看到了破壞社會秩序的邊緣人,受到疾病污名的對待。

筆者無意要袒護捷運兇手,而是必須指出,污名有時來自於人們對異常者的不了解,但更多時候可能來自於權力者對邊緣人有意無意的消費,而那背後往往來自於鞏固權力的目的。

我們也必須謹慎地判斷在污名產生的過程裡,究竟是哪些權力參與污名化的運作。握有權力者可能是你身邊的家人朋友,同時也可能是醫者,甚至是社會與國家。

高夫曼在《污名》一書中對人細膩的分析觀察讓他採取建議:「正常人中絕大多數的幸運兒都可能擁有半隱半現的缺陷,並且每個小缺陷總有個社會場合讓它被放大 」,因而「我們不該朝向差異者尋求了解我們自身的差異,而應該轉向一般人」。

隨著捷運殺人事件的發酵,整個社會也瀰漫著一股氛圍,將兇手病態化,乃至於妖魔化。同時,主張廢除死刑的社運團體也成為被撻伐的對象,成為這個事件的另類受害者。整個社會的人們似乎習於成為丟石頭的人,將石頭丟往他們所認定的罪魁禍首。

承認自己的無助,同理他人的無助

捷運殺人事件像是鏡子般地,反映出整個社會急於區分人跟人之間的不同,可是其實我們需要的,卻應該好好地想想,我們其實都是一樣的。
人與人在極度不安時,有時反而會藉著將他者推往遠方來尋求安全感,可是終究會發現自己陷入孤寂之中。

誠如聖經傳道書所言:「撕裂有時,縫補有時」;唯有我們承認自己的無助,同時也能同理他人的無助,才能與人和好,與自己和好,並進一步建立社會的互信基礎,才能阻止憾事一再地發生。

(作者為新竹馬偕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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