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基督徒的行動與信念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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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曠野200期】2016年3-5月出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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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5年出刊
本期目錄:

萬日無悔話《曠野》

回首《曠野》路

由《葡萄園》到《曠野》──四十年的文字探索

打開天窗

基督信仰與轉型正義

杜圖與轉型正義
天國子民的三重身分
光的記憶──《沐光行旅》自序
重要公告

他山之石/天國子民的三重身分

◆胡志偉

這段時日,香港社會種種亂象如李波「被失蹤」事件、立法會財委會強硬通過「高鐵超支」追加撥款等,再加上大陸三自教會顧約瑟牧師「被拘留」與維權律師張凱「被認罪」等,確實使不少香港教牧與信徒憂慮「一國兩制」不知不覺「被消失」了。

「被消失」的「一國兩制」

自雨傘運動以來,不少港人對前景感到困惑、灰心與無望,議會政治無力處理問題,建制派議員以「權在我手」通過違反民意的法案;街頭的暴力衝突也得不到市民的普遍認同,於是強烈的無力感瀰漫社會與教會。

香港教會正面對真實的「九七危機」,過渡時期憂慮的沒有提早發生,如今卻像電影《十年》(香港非主流影片,想像十年後的本土景況) 所描述,那些不可思議的情節正在香港浮現。昔日面對「九七危機」,香港教會領袖尚能放下身段,共謀對策;現今隨著政治力量的介入,香港教會領袖大多採取明哲保身的態度,不敢對政權說不,更有些甘於為政權塗脂抹粉,歌功頌德。
年輕一代及有識之士對建制的教會失望越來越強烈,有部分出走堂會,成為「堂會難民」(church refugees,指非意願地離開原本所屬堂會,這些基督徒仍委身於信仰)。基督徒大學生與初上職場信徒出走較多,堂會內世代差異的嚴重性不低於整個社會。社會內尚可開放地討論這些分歧,不少堂會卻視為禁忌,不容任何真實的交流,只為滿足表面的和諧。

面對如斯景況,香港基督徒可做些甚麼 ? 目前情景確實是基督徒身分的考驗 ! 要作「真門徒」(天國子民),筆者認為基督徒兼備三重身分 :「順民」、「逆民」與「流民」;因應不同場景而有個別身分的取向。天國子民不是抽象、「離地」(脫離普羅大眾,不食民間煙火)、「膠化」(指一成不變),乃是由聖道形塑、背負基督十架、走進世界服侍的「使命公民」。倘若我們失掉「辯證思考」(dialectical thinking),只偏向其一,我們就不能充實地活出天國子民的整全身分 !

「順民」身分

整體來說,兩岸三地基督徒最甘於作「順民」,這選擇既有聖經教導 (羅十三章1-7),也有中國民族的文化因素。

無論香港或台灣,有些泛靈恩堂會的「順民」論述,其主調是「順神者得福、逆神者遭禍。」這些牧者教導信徒,上帝已「命定」權柄賜予政府,因此天國子民務要作「順民」,才能得著上主賜福。基督徒的「順民」身分,只可不斷祝福在位的掌權者,不能咒詛與批評政府。無論掌權者施政如何劣跡斑斑,「順民」只能啞忍順服。「順民」要無條件地擁抱所有掌權者,因為這是上帝「命定」的秩序。政府施政出問題,只因堂會少為政府求福,信徒不多為掌權者求福,自然會帶來執政的亂象。

一般而言,聖經教導天國子民要作「順民」,要為掌權者代禱,「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地度日」(提前二1)。然而,整本聖經沒有把「順民」絕對化。耶穌不是「順民」,既非親建制,也非狂熱革命分子,祂曾點名批抨掌權者,耶穌稱呼當地掌權者希律為「那隻狐狸」(路十三32)。彼得教導門徒通常要順服政權(彼前二13-17),但於特殊場景「順服神,不順服人,是應當的」(徒五29)。

1984年香港教會所提出的《信念書》清楚表達 :「我們相信,政府的權柄是從神而來的,在政府應有的權力範圍之內,我們應當順服政府。然而當政府的要求與神的旨意有所牴觸時,我們應以順從神為我們行事的原則。政府的權柄有它一定的範疇。神給予政府的功能是要它維持法紀,使社會安定,人民生活得以保障,據此原則,在憲法轄管下,政府應向人民負責。基督徒在社會中應扮演先知的角色,並積極策勵政府秉行公義,造福人民。」

不本於聖經的「順民神學」,天國子民根本不應接受;因為這些論述是非理性地迴避問題,倒果為因。筆者見識過部分教會領袖,聲稱堂會不應支持及參與任何違法的社會行動,然而當政權本身違法做了不少事情,甚至侵害宗教自由,這些教會領袖同樣噤若寒蟬,繼續教導天國子民要做「順民」。
難怪有教牧於最近在「臉書」上坦言 :「相比香港面對黑暗勢力的張狂、社會的沉默,教內的腐敗和弄權、教牧信眾的順服真的不算甚麼。再想,這豈不是很一致嗎 ?如果教牧和會眾對教內的污穢朽壞尚且不言,如何能期望他們對抗擁有更大力量的權勢 ? 如果在這艱困時代的機構、神學院和教會還是安分守己,宗教信仰、神學訓練的確是精神/心理鴉片 !」

「逆民」身分

「逆民」指向「叛逆不順的百姓」,中國歷代政治上有所謂「順天者昌、逆天者亡」的思維,「天」就是執政掌權者。天國子民的真身分,本質便是離開「世俗之城」而不斷向「上主之城」朝聖的天路客。
天國子民擁抱「國度倫理」,自然拒絕把任何政權絕對化,任何一位效忠基督的門徒難以「愛國愛黨先於愛耶穌」,兩者難以共存。天國子民有時因應處境,要不情願地扮演「逆民」角色。

先知耶利米一生正好表述「逆民」身分,他經歷國破家亡,被擄到埃及,最後客死他鄉。耶利米一生忠於上主,宣告信息「報禍」(denunciation) 不「報福」(annunciation),被視為叛國,長期受國民與宗教領袖排斥。「耶利米先知被描繪為一個反對派先知,說話攻擊國家,而不是像其它宗教專業人士──樣維護國家。在這裡,他攻擊的對象是聖殿 - 國家宗教的象徵和化身。他的反對姿態總是使他所對抗的所有人都質疑他。」(何傑著《國殤情懷•先知風範》,147頁。)

對耶利米而言,因為與政權對決而帶來撕裂,甚至與「建制神學」對決,不是先知本人最關注,他只著緊是否宣講真理。耶利米義無反顧要反對虛有其表的「愛國神學」(即現今「神學中國化」),他要宣講整全真理,先和信息有時使人折服,有時也會被人厭棄。

當掌權者背信棄義,言而無信,不肯面對公眾,也不聆聽民眾的聲音,只會帶來民怨沸騰,引發更多暴力事件。年輕一代看不見議會能反映真民意,掌權者「有權用到盡」,於是政治或制度暴力引發街頭抗爭的暴力。經歷了旺角騷亂後的香港社會,大多市民與信徒不贊同採用勇武的抗爭手段;然而有哪些「公民抗命式行動」可行,乃是社會與教會中人要思考與探討的。
天國子民選擇作「逆民」,並非故意與政權對著幹,乃為形勢所逼,站在無權無勢的一方,聆聽他們,維護他們。倘若基督徒不作這些弱者的保護,弱者極有可能屈服於暴力的必然性,訴諸暴力;因此天國子民要防止暴力,就要成為受害者的同行者與維護者。

「流民」身分

中國歷史,自古天災不斷、苛吏暴政,戰亂流離,因此「流民」不斷。「流民」可以是移民,也可以是難民,視乎「流民」的經濟實力。
「九七危機」前,香港曾經歷數次大規模的「移民潮」,其中基督徒移民比例高於整體社會。那段日子,香港教會內部就教牧與長執「留港」或「溜港」有熱烈的討論。

從聖經看,由舊約至新約,神的子民於不同時代,因應政治、宗教、經濟與自然災害而要流放於家園以外。「客旅」與「寄居者」正是天國子民的身分,我們也是侯士庭(James Houston) 形容的《喜樂流放者》(Joyful Exiles)。
當教牧或長執一邊公開教導信徒要為主受苦,另一邊則默不作聲地溜走異域,這是丟人現眼的失德表現。選擇「留港」的,不是站於道德高地;選擇「溜港」的,也不是使命的逃兵。「流民」要「離開熟悉的傳統環境,進入危險之地,最後要發出先知諍言,來評論我們的文化常態和機構姿態。」(《喜樂流放者》,2頁)。

離開故國的「流民」,無論是知識分子或是庶民,猶如劉再復論述 :「國家可以放逐作家,作家也可以放逐國家。作家不再把國家視為偶像,而是視為靜觀對象。作家既不是被國家放逐的歷史受難者的角色,也不是躲進小樓的心靈避難者的角色,而是恢復作家本來應有的精神,自由地、冷靜地觀照一切,包括觀照國家。」(《放逐諸神》,284頁。)

天國「流民」拒絕把「民族主義」與「愛國主義」視為指導思想,也不臣服於「天朝主義」(陳冠中語),他/她辨識個人「在世而不屬世」,常活於「兩個國度」的張力之中,於身處境域中宣講與見證「上主國度的臨在」。
天國「流民」並非無奈寄居異鄉,想念有日能回流故土,或靜待政權更替帶來轉機,他/她能抽離地以「局外人」觀點對照實況,把多元文化放進公共領域,從而擴張與更新天國子民對未來的想像。

結語

筆者理解天國子民這三重身分非固定不變,同一位他/她於不同時段,因應場景而互換角色。當政權「施政為民」,天國子民自當作「順民」;然而政權施行暴政,侵害人權與宗教自由,天國子民或作「逆民」,或作「流民」。「逆民」與「流民」同是抗爭,只是策略有所不同,前者要付更大代價,後者同樣要付出。基督徒的危險是三選其一,定位為是「順民」,則責難「逆民」與「流民」。倘若選作「逆民」,則否定「順民」與「流民」;做了「流民」,就不再理會「順民」與「逆民」了。筆者看這三重身分是共存一身,回顧教會歷史,不乏先賢如加爾文、潘霍華等,既作「順民」,也做「逆民」與「流民」!

(作者為香港教會更新運動總幹事,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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