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基督徒的行動與信念雜誌
思想文化/社會評論/弱勢關懷/文學藝術


【曠野200期】2016年3-5月出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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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5年出刊
本期目錄:

萬日無悔話《曠野》

回首《曠野》路

由《葡萄園》到《曠野》──四十年的文字探索

打開天窗

基督信仰與轉型正義

杜圖與轉型正義
天國子民的三重身分
光的記憶──《沐光行旅》自序
重要公告

重要公告

重要公告1/客服委外,以琳接手

〈雅歌出版社〉於2016年6月起,將發行業務委託以琳書房經銷。舊雨新知如有購書事宜,請洽(02)2777-2560ext210, joseph@elimbookstore,com.tw

重要公告2/轉型網誌,再續聖工

《曠野》自1987年1月獨立發行紙本雜誌至2016年4月滿200期,201期起全面改版為電子雜誌。《曠野》電子雜誌訂閱一年200元,三年500元。請洽(02)2363-5616, cap@cap.org.tw
本刊致力於基督教文化出版工作三十年,一直秉持社會正義信念,長期關懷二二八、雛妓、勞工、老人、殘障、同志……等弱勢族群及人權、媒體、教育、環保、兩岸政經、社區營造、科技發展、城鄉平衡、族群和諧、全球倫理……等公共議題,曾匯集上千位基督徒知識分子對公共事務的信仰智慧、心血與心得結晶,亟盼持續對台灣未來政治、經濟及社會的新局有所裨益,歡迎上網http//: cap.org.tw,搜尋所鍾。
本刊自今年初起推動認購〈曠野〉、〈雅歌〉好書致贈各大學、教會〈圖書館〉,使更多人能廣為閱讀之計劃。感謝近百位讀者熱烈響應,在此謹致最深謝意。

重要公告3/漫漫長夜,終見一光──蒲公英盜版案被提請刑事公訴(最新發展)

經過近三年的蒲公英盜版官司案,〈雅歌出版社〉於日前收到智慧財產法院民事判決書(104年度民著訴字第50號),關於〈財團法人蒲公英希望基金會〉《豐盛人生》盜版〈雅歌出版社〉《向山舉目》多達九次乙案,判決主文如下:被告〈財團法人蒲公英希望基金會〉、魏悌香及李愛蓮應連帶賠償原告〈雅歌出版社〉並負擔訴訟費用。此案已在上訴中。

● 刑責部分業經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查終結,並已於日前發出起訴書,認定被告魏悌香及李愛蓮因違反著作權法應提起公訴。
1.檢察官核被告魏悌香及李愛蓮所為,係違反著作權第91條第1項以重製方式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罪嫌,被告魏悌香、李愛蓮就上開罪嫌,有犯意聯絡、行為分擔,請均論以共同正犯。
2.被告魏悌香及李愛蓮等人各次之重製行為,分屬不同犯意,應予分論併罰。
3.又被告魏悌香及李愛蓮係所為被告〈蒲公英希望基金會〉之代表人及執行長,請依同法第101條第1項之規定,對被告〈蒲公英希望基金會〉科以罰金刑。

本案最高可判8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275萬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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