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基督徒的行動與信念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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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曠野231期】2019年3月出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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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年出刊
本期目錄:

再回應「基本收入芻議」

「二二八平安禮拜」中的圍棋與橋牌

台灣畜牧最重要的改革家——山根甚信

〈晨曦會〉福音戒毒的信念和展望

打開天窗

 


號角
再回應「基本收入芻議」

許博任

對左翼跟自由派而言,無條件基本收入有吸引力,無非是它可能把人類從雇傭關係中解放出來。人因為有了基本收入,就更有機會選擇是否要工作,或更可以不考慮收入而選擇自己真正喜歡的工作。簡言之就是降低雇傭關係的強制性,使勞動去商品化。

「基本收入」必須足以維持生活

但這個烏托邦假設,必須建立在無條件基本收入是真正能讓人們足以維持生活的前提上。否則中低階工作的僱主,會因為政府已提供勞動者基本收入,而降低工資水準,讓無法拒絕工作的人,更難找到好工作,而陷入更危險的處境。
英國工黨智庫〈指南針〉(Compass),就曾模擬若每月給予每個成人392美元(約新台幣11,450元),並廢除既存資格限定的福利制度。這項計畫產生了毀滅性的結果:兒童貧窮率將提高一成,養老金領取者和勞動人口的貧窮率也分別提高了4%和3%(註1)。

但若要給足全民可維持生活的基本收入,財源是最大的問題。如《曠野》227期黃乃寬前輩所述,若發給台灣所有公民,每人每年10萬元(每月8000元)的基本收入。每人每月八千元是否能滿足基本生活所需,可能都還有爭議,但每年就要耗資2.3兆台幣。相當於台灣目前政府總預算1.8兆的1.2倍,佔總GDP的13%。若稍微限縮發放對象,僅發給1800萬成年人,每人每月八千元,一年也需要1.8兆。

籌措財源的兩個方法

要籌措無條件基本收入的財源,辦法大概只有兩個。一個就是減少或是完全刪除政府原本的社會福利支出,改以基本收入替代,如芬蘭政府目前正研究試行的無條件基本收入方案。但這意味著政府將完全不提供或減少提供托嬰、長照,甚至醫療、教育、再就業職訓等社福措施,也不挹注社會保險及提供社會救助,讓社會褔利完全市場化,這對弱勢群體可能更是一場災難。

第二個辦法就是增稅,這個辦法從租稅負擔率的角度,在台灣未必不可行。台灣目前租稅負擔率,也就是政府稅收佔總GDP比率,大約在13%左右。對比英美韓德加等國的租稅負擔率約略在20%-27%左右,其實台灣是仍有增稅空間。如前面試算的,若台灣租稅負擔率提高一倍到25%或26%到英國或加拿大的水準,台灣要實現全部或大部分公民的無條件基本收入,不是沒有機會。但要增稅一倍,在政治上似乎是天方夜譚。

大範圍的無條件基本收入,看來遙不可及。但有一種小範圍的無條件基本收入,在台灣當前因年金改革而高度對立的政治條件,或許有點機會,那就是「稅收制基礎年金」制度。所謂稅收制基礎年金,就是以政府稅收作為財源,給付不分身分類別的老年公民一筆可維持生活的基礎年金,等於是老年版的無條件基本收入。以台灣為例,若要給付所有350萬的65歲以上人口,每人每月8000元的基礎年金,總支出一年不會超過4000億。也就是大約增稅15%,讓租稅負擔率增加2%至15%,就可以辦得到。

從老年基礎生活保障做起

以不分身分每個月8000元的稅收制基礎年金,作為第一層的老年基礎生活保障,再加上職業別的職業年金或私人保險的第二層年金,是較能兼顧公平跟基本生活保障的年金制度。在台灣一年只要4000億就做得到,透過適度加稅跟檢討不必要的補貼,要籌足4000億不是天方夜譚。回過來說,若是連老年版的無條件基本收入,社會都難有共識,更大範圍的無條件基本收入制度,大概就更難了。

註釋:

https://www.coolloud.org.tw/node/90428?fbclid= IwAR0RuFk7Hkg75mxnYcNsyz6vgD3CrsyCwdKmCyptfoqCXPs3_ kKSuOr2iiU

(作者為前台北農產公司企劃部副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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