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基督徒的行動與信念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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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曠野189期】2014年5-6月出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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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6年出刊
本期目錄:

島嶼天色漸漸光,人人心底太陽花

兩岸環境前瞻

思考趙鏞基醜聞與教會的回應

心靈重建的工程師

舊約奇女子

未竟的踏尋

新聞自由與教會何干?

 
 


曠野反思思考趙鏞基醜聞與教會的回應

◆ 胡志偉

全球最大堂會(南韓汝矣島純福音教會) 創會牧者趙鏞基牧師於2月20日被判貪污瀆職,判處3年有期徒刑,緩期5年執行,罰款50億韓幣。這項醜聞自然帶來全球各地的關注,特別是台港兩地每年絡繹不絕前往當地教會取經的教牧人士們。南韓教會的高速增長,一向是不少華人教牧爭相學效的,如今爆出醜聞,那些熱捧趙鏞基牧師的領袖,一下子感到難以應對,或嘗試以不同途徑淡化事件。筆者就此事件,可粗略分為三種回應的取向 : 不要論斷、諉過於人與亡羊補牢。

1. 不要論斷

每當有名牧跌倒或失敗,總會有護主心切的人,提出「不要論斷」的論述。正如蔡昇達於〈不要論斷人的意思〉部落格 (http://andrewtsai.wordpress.com) 指出 :「自從趙鏞基牧師被一審宣判有罪之後,『不要論斷』的呼籲便不絕於耳。最常見的說法就是:我們都是人,只有神可以審判人,所以不要去論斷人,尤其是屬靈長輩。」

基督徒常錯謬引用聖經,「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太七1)「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甚麼事上論斷人,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我們知道這樣行的人,神必照真理審判他。你這人哪,你論斷行這樣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嗎 ? 」(羅二1-3)

聖經要做作判斷的人不要「雙重標準」,或待人嚴卻對己寬。施洗約翰論斷希律:「你佔有你兄弟的妻子是不合法的。」(和修本,可六18) 保羅因彼得裝假而「有可責之處,我就當面抵擋他。」(加二11) 現今華人教會的問題是不少領袖拒絕聆聽異見,容不下批評,屬靈化地把「愛心誠實話」當作惡意論斷,造成了教牧失言、失智與失德等醜行。

「事實上,我發現許多呼籲『不要論斷』的基督徒,通常也在打擊同志運動的事情上不留餘力。台灣教會第一個公開為趙鏞基護航的張茂松牧師正好也是台灣批評同性戀運動最厲害的教會領袖之一。如果這些人真的認為只有神能夠審判人,人不能夠審判別人,那為什麼在面對教外人士時,卻好像患了失憶症一樣,說上凱道就上呢 ?」(蔡昇達〈不要論斷人的意思〉)

2. 諉過於人

根據《今日基督教》(Christianity Today) 報導,於2002年時,趙鏞基牧師利用職權讓汝矣島純福音教會,以高於市場價格三倍以上,購買其長子趙熙俊公司的股票。《台灣醒報》報導 :「認識趙鏞基的肯塔基州福音世界禱告中心牧師羅傑斯披露案外情,指出其長子趙熙俊才是詐騙教會的主導者,他過去因投資詐騙、貪污入監服刑,甚至陷入性醜聞。羅傑斯說,趙鏞基法庭作證時表示,12年前因相信兒子和教會長老,所以沒有檢視厚達千頁的投資文件,直接簽名,導致教會被騙1千2百萬美金。」(2014年2月27日)

筆者不認同這些「諉過於人」或「為子所累」的解說,任何教會領袖不能保證子女不會誤入歧途、行差踏錯。筆者倒想指出,牧者家裡若有不肖子女,罪不應歸到教牧父母身上;他/她們已有足夠的罪咎感了。教牧子女犯法,我們不應怪罪於父母;如今趙鏞基牧師被控犯法,有其個人不能推諉的責任。任何堂會、非政府組織或企業都不容許其最高領導人在財務方面作出「不道德的交易」。

3. 亡羊補牢

對趙鏞基牧師醜聞事件,各地華人教會可汲取的教訓是:堂會、機構或任何事工,無論是領導人親手創辦或長期參與的,乃是教會的「共業」,並非任何人的「私產」。可惜是有些創會牧師或機構創辦人,往往混淆了「公」與「私」,如美國水晶大教堂創會牧者蕭律柏牧師,不能放手,至終堂會落入破產、出售的下場。

有關報導,我們知悉汝矣島純福音教會有長老或領導層反對趙鏞基牧師,不避嫌以高價購買其長子公司股票。根據《國度復興報》引述南韓媒體報導,汝矣島純福音教會於2013年逐出三名長老,斥責他們在2011年帶頭指控趙牧師,另有25名參與其中的長老被教會停職。

由此可見,揭露真相的、提出質疑的反被當權者排斥與定罪。這正值得我們教會中人思考,每當遇到家醜時,我們的領袖極大多數是「維護名牧」或「維護教會」,卻甚少認錯與講出真相。亡羊補牢是有領袖肯認錯與悔罪,重新建立機制,才能避免類似事件重演。

當任何領袖不受約制行使權力,毋須向組織或公眾問責,自認只須向神負責,並強調其屬靈權柄,這便是危險之事。權力會助人成功,也會使人弄權失敗。從表面報導看,只以簡單邏輯推理,趙鏞基牧師於此事有其不能推卸的責任。任何涉及個人或家族利益的聖工,決策者要有健全的機制來避嫌或保護 (如堂會或機構工程涉及執事或信徒),有內行人參與有利也有弊 (好處是施工更有效率,壞處是做得馬虎,人人不敢出聲),若有健全的機制或能保障雙方。

對名牧要批判性的尊重

神學工作者麥格夫 (Alister McGrath) 於《福音派與基督教的未來》(Evangelicalism and The Future of Christianity, 1995)一書中,一方面肯定福音派在全球有可觀的發展,另一方面在書中第六章則憂慮福音派的陰暗面,就是對領袖的盲目個人崇拜 (Evangelical Personality Cult)。我們需要建立堂會或機構一種對「名牧」或領袖「既尊重又批判的態度」(respectfully critical attitudes),不盲從所謂「名牧」權威 ,唯有知悉任何人都可能弄權犯錯,我們毋須美化或醜化,重要的是有機制建立確保領袖未犯大錯之先,已有忠誠的反對聲音與有效的監察渠道。如果我們不能正視教內醜聞,醜聞必然不斷發生在教會圈子當中 !

(作者為〈香港教會更新運動〉總幹事、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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