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基督徒的行動與信念雜誌
思想文化/社會評論/弱勢關懷/文學藝術


【曠野162期】2009年11-12月出刊

本期目錄:
以房養老與弱勢經濟
權能勢力 VS. 社會職事
NGOs工具價值、本質價值與終極價值的再思

神學教育在大學

心靈頌歌──泰澤的祈禱與歌詠
信仰疑惑的解惑者──楊腓力
萬物的結局近了:《2012》
萊茵貝格與〈伯利恆之星》


 

號角以房養老與弱勢經濟

◆蘇南洲

約在兩年多前,在我任職〈伊甸基金會〉(以下簡稱〈伊甸〉)顧問期間,所指導的諸多專案之中,就有這樣一個極具特殊性的既成個案──附負擔捐贈。在這個有點費解的法律名詞後面,其實是個大社會的小縮影,緣起於有位獨居老人郭老伯伯膝下無子女,生活困難,但擁有一幢老屋,信不過別人,獨獨青睞〈伊甸〉,要將此唯一在萬華地區現住房子捐給〈伊甸〉,條件是這房子要讓他住到上天堂,還要〈伊甸〉每月提供生活費,派人照顧他起居並為他送終。這就是台灣所謂「以房養老」的第一個實例。

今年十二月中旬對房地產頗有研究的政大張金鶚教授找了一些產官學界的領導(包括經建會、內政部、經濟日報、金管會、銀行保險公司代表及學者專家,還有兩位美國相關主管機構的官員和負責人),在台北舉辦了一場兩天的「以房養老逆向抵押貸款方案研討會」,希望能為弱勢經濟的老人及社福財政短缺的政府找到一條足以喘息的新路子。

現行的房貸模式,都是人們想買一個殼,就以房地產作抵押向銀行貸款,每月省喫儉用繳貸款,十年或二十年後到期繳清房貸,房子所有權便歸於貸款人;而所謂「以房養老」逆向抵押貸款(Reverse Mortgage, RM)則是相反地,拿房子的所有權向銀行抵押貸款,每個月從銀行領到一筆錢來支應生活開銷,直到蒙主恩召後,銀行才進場自房屋資產價值取回已支付之每月貸款金及相關費用,再將剩餘價值歸回貸款人之繼承者。

傳統社會中,「養兒防老」是一種固有文化觀念,「三代同堂」原本是值得肯定的美事,然而當前人口出生率1.02人/戶與老年人口達10.4%(以上兩數據都是二○○八年經建會統計資料)的數字清清楚楚地告訴我們,「倚兒養老」的方式,對於下一代已是承擔不起的沈重負擔,不是時代觀念不同或子孫不願孝順的問題,而是三倍以上且日趨沉重的扶養負擔,實在教下一代難以承擔。

為了避免壓垮下一代的孝心,也為了自己的尊嚴與福利,在國人擁有住屋高達九成的情況下,「以房養老」的落實,無論採取逆向房貸(RM)、售後租回(Sale and Leaseback, SL)或與社會照顧贈與(如郭老伯伯附負擔捐贈案例)等各種方式來安養晚年,已是萬箭待發、勢在必行;特別是對於那些只能留守一處老宅,而被排富條款排除在社會福利救助門外的孤苦老人,更是莫大之福音。

基督教的經濟關懷,一向比較是關注窮人的處境,而非教導有錢人如何投資理財;德蕾莎修女在加爾各答創辦〈垂死之家〉,將路倒的垂死之人帶回去用心陪伴、照顧,讓人得以活出生命最後的光彩,欣然見主面。如今看到台灣社會每年有上萬老人,可用畢生最後資產安享晚年所需,我們豈不更應該與政府、金融及社會照顧機構,一起來幫助他們打造一個有尊嚴、有憐憫、合神心意的金色年華,也讓台灣社會更為溫暖、有愛,更能成為美善的國度。◆

 

 

 

 

 

 

 

 

 

 

 

 

 

 




服務電話:(02)2363-5616
Email: cap@cap.org.tw,劃撥帳號13595242戶名 「基文社」
本站台資料為版權所有,非經同意請勿作任何形式之轉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