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基督徒的行動與信念雜誌
思想文化/社會評論/弱勢關懷/文學藝術


【曠野204期】2016年12月出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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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年出刊
本期目錄:

新皇民運動的再起與幻滅

共享經濟與金融科技

基督教右派公共參與的困境

從「氣候正義」邁向「能源民主」

激發鮮活的基督想像──推薦《想像與順服》

基督徒今生的聖召
秋山紅樹京都行
樹欲靜而風不止

打開天窗


〈雅歌〉聲明/樹欲靜而風不止

有關〈雅歌出版社〉所出版之《向山舉目》一書被〈蒲公英希望基金會〉(以下簡稱〈蒲公英〉)盜版侵權案,雙方已於2016年10月20日達成和解。本以為此事已告一段落,雖此過程中本社所承擔之壓力、財力之大,超過想像,但為使主名不致繼續蒙羞,我們就甘願撤回告訴。

未料2016年11月15日〈蒲公英〉竟在其網站上刊載黑白不分、混淆真相的聲明,又有不明事理的香港基督教媒體未經查證、偏頗報導,誤導讀者,本社不得不發表此聲明,以正視聽。

〈雅歌出版社〉願意經由律師協商達成和解,乃基於下列三項理由:

(1)台灣法院刑事庭已於2016年5月由檢察署提告〈蒲公英〉侵權公訴並開庭審理;台北智慧財產民事庭也於2016年4月宣判〈蒲公英〉需賠償〈雅歌〉。該二法庭之判,是非已明,公義已顯。

(2)蒲公英〉於台北智慧財產法院民事庭一審宣判後,二位實質負責人魏悌香及李愛蓮兩度於刑事庭審訊前後,在刑事庭門外向本社社長及總編輯當面致歉,主動表示希望和解。

(3)台北法院刑事庭法官一再勸說雙方和解。
為了避免主名在非信主法官面前再受羞辱,本社也不願於此事上再浪費生命,才同意和解。

令人震驚的是,〈蒲公英〉事後竟打破不再談論此事的「共識」,在其網站上刊登聲明,全然未坦誠面對其過錯:

(1)聲明中稱其「曾在九個不同月份中,分別引用了〈雅歌出版社〉《向山舉目》一書的若干文字」,是「為了介紹讀者多讀屬靈好書」、「出於善意」、「合理引用」;此是否意味以後出版書籍、刊登文章均可自其他有版權之書刊中自行截取、任意使用,不需徵得原版權所有者同意?若果真如此,為何該刊之盜版行為被公開後,〈蒲公英〉曾向部分受害之出版社道歉及賠償?(事實上,〈蒲公英〉《豐盛人生》在2011-2013二年間曾擅自取用十多家出版社之文章,高達數百篇之多)。《豐盛人生》本身在版權頁上還特別註明「版權所有、翻印必究」(《豐盛人生》是銷售、訂閱之期刊),如此雙重標準是否掩耳盜鈴、自欺欺人?

(2)聲明中稱引用《向山舉目》內容有註明出處,實際上只附上了作者及書名,並未註明原出版社,事前也未曾打聲招呼,更遑論取得轉載授權。〈蒲公英〉表面致歉,卻於聲明中文過飾非。如此作為,豈能讓人相信其聲明中所謂「今後會以更嚴謹的態度服事」?

〈蒲公英〉盜版案,在宗教信仰上,至少犯了摩西十誡中的「偷盜」和「貪戀」兩罪;在智財法律上,至少也犯了「重製」和「販售」兩罪。這是白紙黑字的鐵證,不容狡賴,更不是「爭議」。

本社對世界各地要求轉載之教會或組織(特別是弱小教會),經常慷慨允諾免費使用,但前提是必須事前聯絡,刊出時註明原出版社,以示對著作權之尊重。此次訴諸司法,一方面是〈蒲公英〉先派出任姓律師壯其聲勢,逼得本社只好委請律師以對;二方面也是希望教會、信徒建立正確版權觀念,照聖經所言:「凡事都要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哥林多前書14:40)。

過往三年四個月的訴訟過程中,本社社長因痛心不少教會牧長多作壁上觀,不問是非,曾多次引發血壓升高,更因主動脈剝離手術三度住院。此次和解後,但求舒心度日,未料仍必須為澄清事實,再度說明。願主親自鑒察此事,也盼教會內弟兄姊妹查明真相,切勿再以假亂真、虧損主名!
〈蒲公英〉旗下尚有《基督教今日報》電子報、《蒲公英希望月刊》、《奇異恩典》兒童靈修月刊等產品。

求主幫助我們小心不要落入為惡者「收贓」與「銷贓」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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